保险案例分析:火灾损失27万元,为何判赔500万元?
过年过节常进行防火宣传,其实不只是节假日,就是平常也应该培养防火意识,毕竟一场大火烧掉的损失是弥补不回来的,但今天讲述的这个,是一家礼品公司大火致27万损失,本不该赔,但却因为一个细节,保险公司被判赔了500万元
01案例详情
江苏一家礼品公司的仓库在中午时分,突发火灾,大火被扑灭后,消防大队下发火灾损失核定书,核定损失27万元。由于礼品公司有购买财产综合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等来的是保险公司的拒赔,于是礼品公司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材料及成品经济损失500万元。
02案例拓展
保险公司以礼品公司虚假陈述,在填写告知的时候,礼品公司没有取得由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合格证书,却回答有消防合格证;且消防大队核定损失27万元,礼品公司要求500万元损失赔偿,与事实不符,两个原因拒赔
礼品公司认为自己将盖过章的空白表交给保险公司业务员,由保险业务员自己填写,至于怎么填写并不知情
经调查后发现,礼品公司的问询表由保险业务员代写,且盖章时间先于填写时间,礼品公司投保时间为5月13日,签单时间为5月21日,因此采用礼品公司的说法。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对象说明保险合同内容,并就被保对象可以提出相关问询,投保人应如实告知。
此案中保险公司虽然发出问询表,但未要求礼品公司进行回答,而是在盖章后代为回答,不能认为礼品公司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此判定保险公司赔偿礼品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03案例说险
我们经常认为保险公司“骗子”“不赔”,从以上的案例来看,保险公司是不是有点儿冤屈?很多时候保险拒赔多数是存在争议,比如
(1)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引发的理赔纠纷,在各个险种里随处可见,尤其是健康险中的重疾险,保险公司列举的询问影响着未来的赔付概率,说白了就是以后赔钱多少的概率,对于业务员提到的问询一定要如实告知,这将影响保险公司是否决定顺利承保。
(2)保障内容争议
比如保险中的意外和我们理解的意外有出入;比如保险中的重疾和我们理解的大病有出入等。各个产品有自己的保障内容,如果觉得自己对保障内容不熟悉,可以让业务员多讲解几遍,要知道保险公司有“讲解保障内容”的义务,如果是因为业务员没有讲解造成的纠纷由保险公司买单
(3)保险买错了
想要人身保障,买成理财险;给车买保险,买了全险看似全保障,第三责任险却只有20万;保险买对了一种就够,买多了买错了只是浪费钱,保险怎么买,才能让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