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有什么作用?
相信很多买了保险的朋友,对保险条款中的“2年不可抗辩”具体是什么意思不是很清楚,这个条款会不会影响到我的理赔?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清楚。
一:什么是不可抗辩?
显然,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加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随意解约并拒绝赔偿的行为,这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都有好处。但问题是,大多数人错误地认为,这是带病投保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小编在此要提醒大家,如果故意欺骗来投保,两年不可抗辩就没有什么用,使用这个必须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二、不可抗辩条款存在有什么作用?
任何一个行业都应该遵守诚信的原则,保险公司也不例外。诚信是保险行业最根本的要求和原则。
对保险公司来说,这也是保险公司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健康报告可以快速知道被保险人是否需要体检,避免了体检程序,节省时间和精力。但是,如果投保人不如实告知健康情况,保险公司也不能立即了解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通过本条款,保险公司有两年时间来进行调整,超过两年的时间后,即使保单持有人故意隐瞒,根据两年的两年不可抗辩协议,保障依旧有效,该理赔还是得理赔。
对消费者来说
有一种常见的现象是,许多人没有定期体检的习惯,只有当他们不舒服时才会去看医生。有些疾病在早期阶段并不明显, 投保的时候被保险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身体有病,后来发现身体异常时,才知道该病已经在身体存在很长时间。
还有另一种情况,当父母生病时,不希望孩子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心,他们会隐瞒自己的身体状况。当孩子为父母购买保险时,他们不知道父母的病史,投保时会说自己的父母身体很健康。
这两种情况都是由于疏忽所致,并非有意欺骗。若及早发现,保险公司可在这2年内及时处理。两年后,如果没有处理掉,就跟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了,保障会一直有效。
三:超过2年后真的能获得赔偿?
当出现理赔纠纷的时候,上诉到法院,这时保险公司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没有证据的,继续理赔; 如果有证据的话,只要能证明是消费者故意骗保险金,这种情况就不给予理赔。同样,消费者也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 发生理赔纠纷的时候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定最终的结果。
这里来举例说明
2013年8月,郑某购买了人寿保险。2015年11月,郑某死于食道癌。保险公司以郑某没有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为由拒赔并解除了保险合同,经法院调查后,虽然郑某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但保险合同保障时间已经超过2年了,保险公司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合同,并需要履行赔付义务。
这个案件属于未如实告知的典型案件,但由于《保险法》第十六条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顺利获得了理赔款。那是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能得到赔偿,当然不是。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
在投保的时候,故意隐瞒身体的健康情况,等2年后不可抗辩条款失效后,去申请理赔,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有权拒绝和终止合同。
比如说王大姐在2015年6月份投保了某重疾产品,2019年因乳腺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调查的时候发现,王大姐在2015年已经住过一次院,是出院之后才想着购买重疾险的。客户隐瞒了投保前的病史,有恶意投保的动机。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拒赔的。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恶意骗保了,保险公司和法院都支持拒绝赔偿。
2、
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隐瞒了他的身体状况, 而且在2年时间内也出险了。但是,没有及时报案,而是等到两年的抗辩期结束后结束才申请理赔。
举例:小张在投保的时候隐瞒了之前住院的情况,并在合同生效没多久就患上肺癌。但他故意拖延,两年后,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碰到这样的情况,只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患病,那么即使你通过了两年的不可抗辩期,仍然没办法获得理赔金。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说一说,虽然过了2年的不可辩护期,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但仍然可以赢的情况。
先说一下重疾险, 消费者如果投保的时候有肝炎,但是申请理赔的时候用的是肝癌来申请的,这情况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拒绝赔偿。原因很简单,医学伤认为肝炎与肝癌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肝炎演变成了肝癌这是一个没有办法控制的风险,而且又过了2年的不可抗辩期,所以保险公司要支付理赔金。
寿险,寿险的合同一般都会有规定,2年内自杀的不赔偿,过了2年后不管是疾病导致的身故还是自杀,都要赔付。 从这里我们看一看出,2年内不可抗辩条款并没有大家想象的无所不能,必须建立在合理且合法的基础上才能使用。如果因为自己之前就带病投保,心存侥幸心理想要获得理赔,小编建议大家千万不要这么干。一来法院审判的过程比较慢,结果也是不可预测的;二来花钱又伤身,本来自己身体都不舒服,还要每日奔波,疾病的恶化,心情的郁闷,只会让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
总结: 我们买保险本来就是为了将来能够有一份保障。虽然2年的不可抗辩条款,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小编还是要说,大家买保险不要去捡小便宜,钻空子,最终害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