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老年人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常见问题,今天给大家普及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条件?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自愿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保险:
(1)16岁,非就业城乡居民广州市户籍。
(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例如,就业人员、继续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或者为城镇企业职工支付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等,并且不能参加城乡居民保险)。
(3)不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金。
(4)不是在校学生。
2、正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可以同时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吗?
答:正在参加“城保”、“农转居”的被保险人不能同时参加城乡居民保险。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有哪些部分?付款标准?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主要由被保险人支付。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经济形势提供适当的补贴。政府根据被保险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报酬进行补贴,全部记入参保人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单位:元/月)
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经济能力,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可能无法为被保险人提供补贴;未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的被保险人,可以参照集体经济补贴标准。集体经济组织的补贴费也享受政府对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的补贴。
4、政府是否对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资助?
答:广州市户籍“五保”对象、严重禁用、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期间,政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且政府支付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的第一标准提供资金。残疾人也可以根据残联相关的资助政策付费。
5、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联系?
答:退伍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果他们在服役期间不参加军费养老保险,其军龄将被视为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在服务期间,他们参加军人养老保险,军人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支付期在合并计算中,保费包含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并继续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6、原来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保险人继续参加保险金或享受养老金福利,该怎么办?
答案:(1)原始新农保证支付期、根据城乡居民保险方法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金额和缴费期限、个人账户存储金额累计计算。
(2)如果您已领取养老金,继续遵循城乡居民保险计划。并参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措施。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保险登记在哪里?
答:集体经济组织的被保险人员负责集体服务机构到分区(镇)公共服务机构统一申请注册、资格证实申请,并且被保险人无集体经济组织。我在户籍所在地或城市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上述手续。符合补贴要求的残疾人可以在户口登记的街道(镇)级别残联申请补助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并通过残联接受并核实信息并提交注册相应的社保代理商。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答:(1)如果被保险人达到每月养老金支付条件,他可以按月领取城乡住房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由财政缴费确定)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适时调整。
(2)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他或她的个人账户存款或余额可以一次性依法继承。
(3)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将向幸存者支付3000元的丧葬费和养老金。
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申领条件?
答:(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60岁以下城乡人寿保险可以申请退休金。养老金从参保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1、 2012年8月年满60岁的被保险人可以每月直接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可以选择支付养老金超过15年。保险费后领取养老金。
2、 2012年8月,领取养老金少于15年的被保险人应当支付月费60岁。在登记期间,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从2012年8月起支付养老保险费。养老金不足15年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3、 2012年8月,领取养老金15年以上(含15年)的被保险人应当缴纳月费,累计缴费期限不得少于15年。
(2)如果被保险人年满60岁且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支付期限的条件,他/她只能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不享受基本养老金。
(3)城乡居民住房保险实施时年满51岁的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基金支付期限如下:1、2012年8月年满54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6周岁,可领取养老金;
2、2012年8月年满53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7周岁,可领取养老金;
3、2012年8月年满52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8周岁,可领取养老金;
4、2012年8月年满51周岁,按规定缴费至年满59周岁,可领取养老金。
以上的九个问题,基本上就可以解决大家平时遇见的问题了,希望多保鱼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更多的内容可以了解多保鱼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