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病和首次确诊竟然还有不同 对保险产品有什么影响?
大家都知道保险合同的条款是非常多的,厚厚的一本,虽然网上很多测评已经将很多要点进行了分析精简,但还是有很多人会因为不懂条款上的内容导致最后理赔的时候出现意外。比如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这个例子中,就因为小小的一个条款导致最后无法理赔。
(推荐阅读:国富人寿国富民安重疾险2020版保障责任有哪些 值不值得买?)
一、案例分析
去年9月刘女士在网上买了一份重疾险,等待期是180天也就是相当于,6个月左右,大概在2020年的3月,等待期就过了。但就在上个月(在等待期内),公司组织了一次体检,刘女士被告知腹部有阴影,可能患有宫颈癌,建议她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然后刘女士因为工作原因,等到了周日(等待期后)才去检查,最后确诊。
大家应该知道,癌症是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内的,而且也在等待期后才确诊,照理应该是可以赔偿的,但没想到保险公司拒绝了,理由是“等待期出险”,因为在之前的体检中已经得知患病的情况,所以不能理赔。不得已的刘女士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审判结果当然是刘女士胜诉,保险公司应赔付相应保险金。那么为什么刘女士能胜诉呢?原因很简单,就在这个“首次发病”和“首次确诊”上。
二、首次发病和首次确诊的不同
很多人其实搞不清楚这二者的差别,但其实很好理解,首次发病是指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初露端倪,但是不能确定是否真的患有疾病,比如上面刘女士第一次体检,虽然疑似有疾病,但没有确诊,还有可能是其他疾病。而首次确诊则是指经过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后确定患病。
上述案例中,正好刘女士的合同中出险并没有写明要首次发病,所以才能胜诉,但如果保险合同上明确写明首次发病不能理赔,那么后果大家也都会知道、无法获得理赔。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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