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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陇南市武都区社会保险局

来源:360百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工作,推进全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二、负责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筹集和核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等基本医疗需求;

四、负责全区企事业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

五、负责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工作;

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七、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

八、负责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社保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所、站)工作人员属地管理和其专兼职人员从事社保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培训;

十、负责全区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草案的编制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适时并轨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1]

负责本单位人事、文秘、档案、外事、信访、后勤保障等综合行政工作以及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社保系统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传递和通报工作。

(二)基金管理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财务内控制度,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统筹管理使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和预决算。

(三)养老保险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统筹实施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和扩面工作,同时经办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统计报表的填制和上报工作,协调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失业保险股

负责全区参保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管理、使用、上解和发放工作,协调并指导失业人员就业培训,编制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预决算和统计报表;负责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医疗保险股、生育保险股

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核定、扩面以及统计报表的填制和上报工作,按照现行医保政策,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定”管理、待遇的审定和费用的支付,保障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做好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结转等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和并轨工作,推进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发展,并积极探索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

(六)工伤保险股[2]

负责全区工伤保险基金的核定、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编制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计划、预决算和统计报表,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七)稽核股

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负责对全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依法进行核查。

(八)退休管理股

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负责提取并审核到龄即退人员档案资料,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协助异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及时办理离退休人员的家属申办丧葬费、抚恤金等业务工作。

(九)监察股

负责全区社保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法规、法令、制度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和本局有关股室管理检查本局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和执行国家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查处违反社会保障法规的案件。

(十)武都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含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发展。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业务指导、基金的管理、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定、养老金发放等工作。负责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一)档案室

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归档、查询、保管等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