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筹保险
保险问答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见概述
社会保险制度有什么作用?
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实行有保障的货币支付,发挥如下的具体作用:
(1)保护退出劳动领域的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运行;
(2)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3)促进安全生产和劳动力合理流动;
(4)实现社会安定。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1、它们的原则和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2、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实现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4、管理制度不同。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集中领导,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属于行政领导体制。商业保险是自主经营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于金融体制。
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以投保所缴保险费多少为标准,社会保险看重"保障",商业保险着眼于"偿还"。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社会统筹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区别
社会保险指由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遇到法定的需要帮助的情形时,即可用此保险基金进行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政策。主要有以下区别:
(1)社会保障的范围比社会保险广,社会保障是一个大概念,它涵盖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四个部分。社会保险仅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2)社会保障对象比社会保险广。社会保障面向全社会成员,享受的条件是老弱病残又没有固定收入或无依无靠无法生活或者有固定收入但不能维持最低生活需要的城乡居民。而社会保险则只面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享受的条件是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者。
(3)社会保险经费来自于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而其他社会保障的经费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或社会的援助。
目前办理的社会劳动保险有哪些种类?
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目前我部可代办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基金按什么基数计算?
按不高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0%或不低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缴基金。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1%单位13%,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9%(单位7%,个人2%)、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12%-2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一半,即6%-10%)、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3%(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办理社会保险应提交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委托办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应提交以下资料:人事代理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人事或(学生)档案、养老保险关系手册、个人帐户卡(指原已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需办理续保的)。续保手续:续保人员在被审核有关资料后,由本中心开出个人帐户转移函,由续保人个人转移个人帐户后办理续保缴费手续。新参保手续:新参保人员在被审核有关资料后,到人才中心财务室缴费,凭缴费回单领取社保专用票据,需要认同缴费年限的,由参保人填写表格,由中心代为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人事代理人员在代理缴费前已参保的应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转移手续,个人帐户的转移必须按劳部发199678号和湘劳社厅发199922号文件要求办理。人员跨统筹区域转入时,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转移单交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将基金转入市社保局的养老基金专户上,由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到市社保局个人帐户处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人员跨统筹区域转出时,由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到市社保局个人帐户处办理转出手续,并将转移单交给本人,由市社保局财务处办理基金转移。
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下列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1)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
(2)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
(3)城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联营企业职工;
(4)外商投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境内中方职工;
(5)城镇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本人及其帮工。
职工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退休:
(1)男性年满60岁,女工人满50岁,女干部满55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已达到退休养老条件的职工可享受的养老待遇?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3)1997年底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养老金。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区别?
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有利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的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的长短。一般情况,连续工龄不能作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规定原有固定职工,在实行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的计算?
缴费的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职工先后在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断的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
相关问题
1、已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未满10年能否领取养老待遇?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满10年的,退体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按其视同缴费年龄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上年度全省(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到其他所有制单位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怎样计算缴费年限?
答: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和职工身份,实行统一的计算办法。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到其他所有制单位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后,都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富余人员在原单位缴费年限,可以和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原来是固定职工的富余人员其实行养老保险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同以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国家规定不能计算连续工龄的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3、职工被送劳动教养或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回原单位工作或重新参加工作怎样计算缴费年限?
答:职工因被送劳动教养或被判刑而中断工作,从中断工作的次月起,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予退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当他们刑满释放后回原单位或重新参加工作,其原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与再次工作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
4、按有关规定实行离岗休养的企业富余人员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按照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的有关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企业富余人员可以实行离岗休养,但仍列为本单位职工,由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法定退休年龄改为退休为止。
5、劳务输出人员,单位外派人员,境外驻湘办事机构雇请的人员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由劳务输出机构输出境外的劳务人员,单位常驻境外的外派人员,以及境外驻湘机构(含外国领使馆、外国企业派驻机构)雇请的中国籍职员,职员分别由劳务输出专门机构、外派人员单位和境外驻湘单位按所在市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局缴纳,个人缴费由上述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务输出人员从单位收取的劳务费中缴纳。
6、单位职工应征服兵役、留职保薪入学进修或出国留学后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单位职工应征服兵役期间,职工留职保薪由单位推荐或保送入学进修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期间,仍作为原单位职工对待,应按本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7、办了劳动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按规定,可以享受退休养老、基本医疗、失业领取救济、生育享受医疗费、营养补助费或男配偶假期工资、购房享受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