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有以下渠道来审核消费者
1、现场查勘。勘察事故发生现场情况,周围环境等,对事故有整体把握,在勘察过程中发现一些疑点,提出假设,进行进一步核查。
2、走访家属、邻居,了解事故者的家庭状况,财务状况,身体情况和精神状况,事故发生前是否有所征兆等。分析整合所有信息。
3、走访事故处理单位,确定事故性质
其他情况的调查方法
其他情况存在意外险诈骗和多次骗保。意外诈骗主要有冒名顶替和先出险后投保两种方式,为了防止这些情况发生,调查人员主要会从三种渠道来获取意外险赔付核查所需要的材料,获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一是通过社保;二是医院就诊病历;三是同业公司理赔记录。
出险通知书它关系到理赔能否申请成功,是比较重要的一份申请材料,是被保险人出险后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呈现补救损失,出险原因等基础情况的一份书面材料,主要看出险的详细经过,保单号,保险日期,被保险人。
事故调查的途径主要有三: 1、医院:调阅被保险人病历,向医生询问被保险人病情; 2、司法部门:对于车祸、自杀、坠楼等重大意外,司法机关通常会介入,可通过司法机关了解案情; 3、现场查勘,走访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友,多方了解情况。
如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话,保险公司调查之前,会先确定几个重点,首先先确定当事人的身份,是因为谁造成的交通事故,其次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起因、经过、结果等,最后再确定事故的肇事者是否有无证驾驶或是酒后驾驶的可能。确定好以上几点之后,就开始实际的调查。一般会先到公安局确定事故是否真的存在,并确定事故的责任情况,确定驾驶人是否存在酒驾、无证等情况。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寻找目击此次意外的证人进行询问。除此之外,还会对投保人的亲戚、邻居了解投保人平时使用的交通工具。
如果不是道路交通事故,例如溺水、煤气中毒、高坠事故等,则要先确定受害者是自杀还是意外。大部分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方式都是大同小异,先调查事故人的身份,了解是在哪里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发生的时间,确定事故者的精神情况、健康情况以及经济情况,最后确定是否存在自杀的可能性。自杀的人生前一段时间的精神状况会比较差,可能会存在一些反常的行为,还可能还会留下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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