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对肇事一方的理赔,总的来说当然是依照保险合约中的条款执行,当然也有下面的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注意:
1、肇事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如逃逸,故意肇事等行为时,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3、对于肇事者需支付的费用,部分费用在大部分的交通保险中是不予赔付的。例如,肇事方的法律程序费用。并且在许多保险中,如受害方要求进行精神损失等赔偿时,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但是这要具体看您购买的保险条款中的规定。
所以说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会因为您是肇事方而无法得到应得的赔偿,在满足保险条款的范围内的赔偿是能够获得的。务必不要有逃逸,破坏现场证据等违法行为,否则将无法获得正常的赔付,同时可能面临其他的法律指控。
在事故中肇事方虽然可能对事故承担责任,但是不意味着一定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只要买了保险,肇事方又没有违规,并且出现了相应的承保事由而且满足了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情况应该根据您购买的保险时的合同内容来决定。
1、肇事方无违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流程,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是能够获得条款中规定的赔偿金额的,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与您购买的保险中具体的规定有关。通常车辆维修,医药费用等应该是可以得到理赔的。
2、肇事方存在重大的违规违法行为,如肇事逃逸,故意肇事。这种情况下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就很困难了,通常保险公司会在警方的要求下先垫付受害者的索赔,但是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肇事者要求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获得正常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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