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病救助一般只有患有下面这些疾病的才可以领取补贴
恶性肿瘤;尿毒症;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中风;重症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苯丙酮尿症(PKU);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三级;高血压III级(高危);心肌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糖尿病(需胰岛素维持);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脊髓损伤合并截瘫;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
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
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
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
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您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全市参保居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合规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以个人合规自付超过5000元的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对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比例进行补偿。
这些情况下,大病救助是不给管的:
1、住院是产生费用了,但是却找不到相关的收据或者是原始证明,大病救助不给报销;
2、所产生的费用超出了“三个目录”范围了(三个目录为医疗保险药品、诊断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大病救助不给报销;
3、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些医疗费用,意思就是是因为其他人给你造成的伤害,导致住院产生了医疗费用,这样的情况,大病救助不给报销;
4、一些不法行为造成的医疗费用,像是打架啊、吸毒啊、酗酒、赌博啊、交通肇事啊等等,大病救助不给报销。
大病救助,是针对大病所产生的治疗费用,进行部分的报销,这样减轻看病者的家庭经济负担。那么国家大病救助有多少钱?大病救助,并不是你看大病花了多少钱,就给你报销多少钱,它是有保险比例的,一般按照百分之六十来报销,封顶是可以报销20000元,所以按照这个比例算,超过了20000元的话,也只给20000元,当然每个地方可能会有差异,可能封顶线不一样,也有可能报销比例不一样,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