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
宽限期内,即使未支付续保费,本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所欠保险费应当在给付金额中扣除。
投保人在宽限期后未能足额支付续保费,保险合同将终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恢复保险效力的建议,保险效力才能恢复。
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
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宽限期是为60天。
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举了栗子:小刘同学购买了份年交的重疾险产品,某一日,小刘收到短信缴费通知,但自己较忙,忽略了。在超过规定缴费日十天后,小刘被查出患重疾,这时保险公司仍要承担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但是小刘如果过了60天宽限期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会重新恢复效力。
PS:短期保险是没有保险宽限期和等待期的。
支付的保险金扣除应缴的当期保险费,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并不计收利息。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保险仍有效。
规定宽限期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的拖欠保险费提供一些保护!宽限期指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此间缴付逾期保险费。
保险宽限期内,此外也给经济陷入困境的保单所有人提供一个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
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宽限期是为60天。
设定宽限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合同的非故意失效。
未能如期交纳续期保费,大多并非是投保人故意不按时交纳,而是出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或因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遗忘等客观而未按时交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必然会导致更多的保险合同中途停效,关进一步增加合同失效和数量,如大多数未能按时交纳续期保费而终止,是会影响保险业务的稳定性,对投保人来说会使其有的保障彻底消失,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但若过了60天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会重新恢复效力。另外,短期保险是没有保险宽限期的。
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
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
但若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会重新恢复效力。
具体的天数一般来说保险法规定宽限期是为60天,也有的是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