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持社保卡、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本人持身份证,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社保。或把资料交给单位由单位代理办理接续;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会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会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发《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社保转移就办理完毕了;
6、整个过程只需要参保人在两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其他交接手续是社保机构自行交接;
7、整个过程的时间消耗一般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只需要拿到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交到新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就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一、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然后新公司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二、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具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三、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开户后办理社会保险转移。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您好,辞职后可以将社保进行转移,办理转移手续。看是不是同城的,同城就不要转移了。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1、保险转移单
2、保险缴费证明
3、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交至新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去社保局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您好,新单位在本地,已经离职的,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交到新单位,然后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新单位不在本地的。
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