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险中能够保猝死的产品有三种,分别是:意外险、重疾险和寿险。
1.意外险
猝死属于疾病身故,而不是意外身故,所以普通意外险并不含猝死保障。
除外责任中也会明确标明,猝死不赔。
不过,对于大众来说,一听到猝死,第一感觉还是意外。所以,不少保险公司也推出了能保猝死的意外险。多保鱼选择了5款,供你参考:
安意保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小米综合意外险
平安综合意外险至尊计划
护身福·意外险
星宁意外险
猝死哪些保险能赔?
之前停售的小米综合意外险,现在又上架了,产品价格没变,50万保额、2万意外医疗、30万猝死保障,只要169元/年,性价比依旧很高。
如果想要更好的医疗保障,可以考虑平安综合意外险,6万的额度、150元/天的住院津贴也很不错,交通事故还有额外赔付,就是价格贵点,要358元/年。
护身福·意外险也可以,其伤残保障和意外医疗是可选的,大白建议大家加上,一共也就198元/年,猝死保障也有50万,性价比同样很高。
星宁意外险就很不推荐了,虽然这款产品最高可以投保50万的猝死保障,但意外身故保额必须投到150万才行,而且没有意外医疗保障,价格也不便宜,整体性价比不高。
有一点需要额外注意,上面5款产品对于猝死的定义都是“症状发生后即刻或24小时内死亡”,如果超过24小时,就不能算是猝死了,意外险也就不会赔了。
2.寿险
想要更好的猝死保障,那肯定要选寿险了。
寿险对于猝死没有时间要求,只要发生身故,且不在除外责任内,就能获得赔偿,身故保障要比意外险好很多。
所以,即使买了保猝死的意外险,寿险还是必不可少,而且寿险保额足够的话,意外险不附加猝死保障也完全可以。
寿险中,大白最推荐的就是定期寿险,低保费、高保额,性价比很高,具体产品选择可以看这篇文章:2018年最便宜的定期寿险,都在这了
3.重疾险
有些重疾险也有身故保障,比如哆啦A保、守卫者一号,相当于捆绑了一份寿险,不管是疾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都能获得赔偿。
猝死属于疾病身故的一种,当然也能赔。
不过,为了保猝死而刻意购买含身故的重疾险,就没必要了。重疾险防范的是大病风险,寿险防范的才是身故风险,担心猝死做足寿险保障即可,没必要在重疾险上多花功夫。
一般来说,只有寿险赔。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猝死定义为:“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
根据致死原因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猝死分为心源性猝死和非心源性猝死两大类。
心源性猝死,是患者突然发生严重心律失常导致迅速死亡,约占全部猝死的75%。
发生心源性猝死的人中,很大一部分是压力大、负担重的中年人。心源性猝死经常在隆冬发生,病人因心脏骤停而迅速死亡,半数病人生前无症状。有的病人有先兆症状,有的症状是比较轻,如疲劳、胸痛、或情绪改变等,因而未引起警惕。
虽然看起来毫无征兆,心源性猝死却非常凶险,黄金抢救时间仅为4-6分钟,一旦超过6分钟,会损害大脑机能,且难以恢复。
非心源性猝死,指患者因心脏以外原因的疾病导致的突然死亡,约占全部猝死的25%。常见病因有肺梗死、支气管哮喘、急性脑血管病等。
以下几款都赔!
一是寿险。
寿险以人的生死作为保障对象,对于身故赔偿的范围比较宽泛,因突发疾病引起的猝死,寿险是可以赔的。
二是重疾险。
刚才已经介绍过,心脏疾病是导致猝死最主要的原因,如果投保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得心脏病导致的猝死是可以赔的。如果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高危人群,建议偏重包含心脑血管疾病的产品,附加轻症保障时,也要注意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的病种数量。
三是医疗险。
虽然“猝死”由于会在短时间内突然死亡,不会产生医疗费用,医疗险不赔“猝死”。但是,如果突发心血管疾病,由于抢救及时免于死亡,产生的治疗费用,医疗险是可以报销的,对于后续疾病的治疗很有帮助。
四是意外险。
猝死的原因是突发疾病,并不符合意外的定义中“外来的”要求,一般的意外险不赔。但是,现在市面上也有少部分赔付“猝死”责任的意外险,比如众安的奋斗无忧综合意外险,附加了急性疾病猝死保险条款,对于之前自身未知而且未诊疗的疾病导致的猝死,可以赔付。
寿险可以赔偿,有猝死附加险的意外险也能赔。
一、猝死的定义
猝死是指自然发生、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猝死尸体的检验》
猝死
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自然死亡)。猝死的时间限度,目前一般指从开始发病(或病情突变)到死亡在24小时以内者。
二、对猝死的认定
目前对猝死的通说认为,猝死只是一种死亡的表现形式,而非死亡原因。而死亡原因是确认保险责任的关键问题。简而言之,死亡原因是本身的疾病导致,那么在健康险类内理赔是不存在争议,在意外险内一般是拒赔的;如果死亡原因是外来的、非疾病的,是符合意外险保险责任范围。
猝死分病理性死亡和非病理性死亡两种。病理性死亡一般是由自身疾病引发,可以称之为纯粹的猝死。非病理性死亡一般有两情形,一种是多因一果型,即有外因也有内因,一般表现为外因在先,诱发内因,这种多因一果的复杂死因,笔者认为不能简单的完全拒赔,应根据外因的大小给予适当的赔偿为宜。另一种是死因不明型,那么这种情形也符合意外险的特征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也可以说它是符合意外险的保险范围。
三、法院的审判观点
法院在审理猝死的保险合同纠纷中,对猝死认定的标准并不统一,有判赔的,也有不判赔的。判赔的观点认为,猝死只是死亡表现形式,而非死亡原因,猝死的死因包括非疾病的意外死亡,不能简单的将猝死等同于疾病死亡。不判赔的观点认为,猝死属于疾病死亡,猝死虽具有“突发的”、“非本意的”特征,但不具备“外来的”、“非疾病的”要素。
四、在猝死案件中应把握的重点
猝死的争议焦点还是在死亡原因上,对死亡原因的查明是关键。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家属一方,在发生猝死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一般会对死亡原因进行查明,如果对保险公司的检验结论不认同的也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死因进行检验。另外,作为原告一方应注重对外因造成死亡的证据收集。
五、保险法律风险防控
1、保险人:如果猝死不属于意外险保险责任,应明确约定在免赔责任范围内,并对投保人明确说明猝死不属于意外险赔偿责任。可以建议投保人购买猝死可以获得赔偿的其他人寿险种。
2、投保人:投保时应注意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免赔条款等,从风险防控考虑可以同时购买意外险和重疾险等。另外,猝死在香港的外资保险公司是可以获得理赔的,有条件的可以适当搭配购买一些外资保险。
寿险可以保猝死。
一般来说,意外险不会赔偿猝死的,要买还是买寿险。
猝死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不符合意外的特征。意外险对于猝死是免责的,所以猝死意外险不会赔付。
但是如果猝死的条件符合重疾险的要求,重疾险是可以赔付的,寿险以人的生死为保障对象,寿险也保障猝死。由于生活压力大导致猝死的案例越来越多,一些保险公司针对猝死推出了猝死险,或者在其他险种上加了猝死条款。可以针对性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