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保险
主要概念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纳。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保障程度远远不够,因此需要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通过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有效的搭建个人能医疗保障体系,防范风险。
个人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由于社保有起付限、不报销自费同时也有除外责任,因此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1] 。
选择理由
虽然国家大力推行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它仅仅是一种社会福利,无法满足个人需求。对于个人医疗保障体系来说,社会医疗保险是根本。
社会医疗保险优势在于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社会医疗保险中每一次住院有一个基本起付线的免赔额,分别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50元,三级医院1000元,这些费用需要员工自行承担。甲类药和乙类药按比例报销,进口药不予报销,超过4万元保障额度就得自行付钱。
因此,个人医疗保障需要商业医疗保险做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优势在于有较强的选择性。单位可以根据员工从事不同的工作类型,参保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而遵循的原则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购买事项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
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去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