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简介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工作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在执业前,应当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据此核发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有关规则。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并按照《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的要求,在执业活动中遵循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的原则,自觉维护保险经纪行业的信誉。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忠诚服务于所属保险经纪机构,接受所属保险经纪机构的业务管理,切实履行对所属保险经纪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侵害所属保险经纪机构利益。
课程设置
《保险原理与实务》
《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
考试科目
从2007年起,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与法规"两部分。
申请AWFF世界财经联合会证书,加考<财经英语1>。
报考条件
首先,从民法意义上来说,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已颁布的《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第9条规定:报名参加者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这样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经纪人服务奠定良好的人员基础。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不得申请领取《资格证书》。具体是(1)曾受到刑事处罚者;(2)曾因违反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者;(3)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不宜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另据有关规定,在校在读的大专生、本科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题型题量
简介
(1)"保险原理与实务"
题型题量:单选题100道,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50道,每题1分,共计50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命题范围:参考用书《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一章至第七章占40分;第八章至第十八章占60分。
(2)"保险经纪实务"
题型题量:单选题100题,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30题,每题1分,共计30分;案例题2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命题范围
单选题和多选题的参考用书是《保险经纪相关知识》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案例题参考《保险原理与实务》的第八章至第十八章,以及《保险经纪相关知识》的第二章、第五章至第八章和第十三章命题。
辅导材料
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
《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62)
《保险原理与实务》指南(即考试辅导、2006年版¥55)
《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06年版¥41)
《保险经纪相关知识》指南(即考试辅导、2006年版¥35)
《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5年版¥50)。
考试时间
约每年的4-12月,每月一次
成绩管理
1999年至2006年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有关制度:
(一)2004年(含)前单科考试成绩失效。
(二)2005年至2006年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另一科考试。参加2005年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7年6月底;参加2005年第二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7年12月底;参加2006年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8年6月底;参加2006年第二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8年12月底。
(三)已经通过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一科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保险经纪实务》或《保险公估实务》的考试。已经通过《保险经纪实务》或《保险公估实务》一科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保险原理与实务》的考试。